| 姓名:刘英范 职务:局 长 工作分工:主持信访局、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信访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康平县中心街580号 办公电话:024-87343063 |
| 姓名:韩绍华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到省、到市、网投、来信、进京访,复查复核,风险评估排查,大数据,法规处,预警专班,打击专班,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办公地址:康平县中心街580号 办公电话:024-87343063 |
康平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康平县信访局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康平县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康平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
第三条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定期分析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的信访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和督查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三)代表县委、县政府接待人民来访,受理人民来信和电话、网络投诉,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到省、市、县上访和突发事件;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征集群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信访稳定风险排查评估;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实施监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负责县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基层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协调指导对重要特殊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和对上访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协助对信访人员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工作。
(十一)宣传党的政策,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在职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三)负责驻县信访大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四)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五)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康平县信访局设局长1名,兼任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不占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职数;副局长1名。
第五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康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康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邮政编码:110500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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