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杨成健 职务: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党组全面工作、司法局行政全面工作,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办公电话:024-62317706 |
| 姓名:赵敬锋 职务: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党务办公室(纪检监察、信访稳定、工会、内审等)、行政办公室(人事、计财、营商环境、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司法鉴定等)、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等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办公电话:024-62317706 |
| 姓名:王硕 职务:司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法制办公室(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执法监督、人民参与促进法治、法律事务服务等)、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办公电话:024-62317706 |
| 姓名:安慧斌 职务:正科职级干部 工作分工: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管理、公证等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办公电话:024-62317706 |
| 姓名:高宏宇 职务:副科职级干部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法治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办公电话:024-62317706 |
康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法治康平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 提出法治康平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和向上级报送工作。
四、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解 释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考核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 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县政府所属机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加强环境保护政府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对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内 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一、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本系统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 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邮政编码:110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侯思雨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99-C
办公电话:024-62317148
主要职能: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律师办案补贴的发放
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公民申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公民需要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以及与申请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这些材料可以通过现场提交或网上填报的方式提交给法律援助中心。
审查申请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作出决定:在审查完成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如果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将指派合适的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如果决定不予法律援助,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韩薇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99-C
办公电话:024-62317716
主要职能: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予以证明的活动。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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