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应急管理局
文章来源:康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姓名:王华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滨湖综合楼西附楼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庚  昕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全局除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外其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室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室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对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分管事故调查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滨湖综合楼西附楼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梁  集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滨湖综合楼西附楼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李文彬

职务:党委委员、副科职级干部

工作分工:分管党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人事劳资工作;联系妇联、共青团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固定资产、车辆管理、机关纪律、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对应急局绩效考核工作;分管中心财务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滨湖综合楼西附楼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杨海军

职务:党委委员、副科职级干部

工作分工:分管局纪检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局规划科技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和综合指挥室(应急指挥部)工作;分管预案和法规工作;负责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除县应急物资综合储存库外其他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局工会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滨湖综合楼西附楼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刘伟夫

职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负责除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外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副局长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司法局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姓名:李 亮

职务: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铁路道口日常监管工作、森林防灭火救援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地震台工作。分管局财务工作;分管局项目工作;负责县应急物资综合储存库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司法局5楼

办公电话:024-87287899 

康平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地区间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康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加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邮政编码:110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对外服务窗口

负责人:张义龙

姓名:张义龙

职务:对外服务窗口部门负责人

工作分工:负责对外服务窗口部门

办公地点:康平县迎宾路99C

办公电话:024-62830138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审批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二、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设施审查

审批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安全文件资料;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6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三、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3.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类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证颁发

审批办理要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3.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8.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0.容缺受理承诺书;

11.房产证;

1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14.不动产权证;

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16.租赁合同;

17.无偿使用协议;

18.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

19.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证延期

审批办理要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3.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8.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0.容缺受理承诺书;

11.房产证;

1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3.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4.租赁合同;

15.不动产权证;

16.无偿使用协议;

17.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

1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证变更

1房产证;

2.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3.租赁合同;

4.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

5.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6.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7.无偿使用协议;

8.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不动产权证;

10.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证重新颁发

审批办理要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

3.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

8.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10.容缺受理承诺书;

11.房产证;

12.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3.房产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

14.不动产权证;

15.无偿使用协议;

1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17.租赁合同;

18.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五、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类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审批办理要件:

1.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2.烟花爆竹申请书;

3.零售店安全条件说明;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六、重大危险源备案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

审批办理要件:

1.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重大危险源标识、分级记录;

4.重大危险源事故评审意见;

5.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6.区域位置图;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测、检验结果;

8.平面布置图;

9.重大危险源事故演练计划;

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清单;

1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12.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3.主要设备一览表;

14.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

16.重大危险源事故评估报告;

17.工艺流程图;

18.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清单;

19.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七、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

审批办理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2.产品包装说明书;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情况的备案申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八、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审批办理要件:

1.风险评估结果;

2.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4.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5.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九、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5.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审批办理流程:

审批收费标准:无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辽公网安备 210123020000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2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