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到底到边、见事见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王立勋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二)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具体要求,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推进落实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推动《康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落实。
(五)推进落实《康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2025年度重点任务。
(六)组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压实各地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七)推进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八)组织开展全县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压实各地区、各部门交通安全责任。
(九)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十)推进全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组织做好全县“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一)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监管需求与能力相匹配原则,配齐配强各行业领域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二、县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任务清单。
1.履行县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分管行业领域新产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3.组织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落实《康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年度重点任务。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落实《康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2025年度重点任务。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落实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
8.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9.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推动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10.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完成“十四五”规划相关任务,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十五五”规划“安全篇”编制工作。
11.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能力。
1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
1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1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倒查追责制度。
1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工作。
1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1.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邓国强
(1)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县安委会日常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县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化、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整治。
(5)督促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强力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八项硬措施”硬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环节安全监管,组织推动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6)督促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粮食流通加工、电力建设、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电力建设违法施工、油气管道乱挖乱钻等行为。
(7)督促指导财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8)督促指导国防动员部门强化人防工程安全监管,落实人防工程消防整治和防汛任务。
(9)指导金融管理部门督促各级保险机构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
(10)督促指导商务部门加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开展洗浴场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住宿餐饮、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培训,组织推动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
(11)督促指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2)联系、协调民族宗教部门加强涉民族因素大型活动、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三查三清”“四个严禁”要求。
2.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梁强
(1)督促指导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监管,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高层住宅小区接驳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等重点工作,强化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督促指导房产部门加强自建房屋、供暖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持续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管,推动整治市政、园林绿化、照明广告、环卫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4)督促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5)督促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6)督促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及危桥改造、农村公路维修等改造任务;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校车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全县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整治成效。
(7)督促指导体育部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统筹做好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控,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救援力量。
(8)联系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文博单位、旅游景区安全监管。
(9)联系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废处置及“厂中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0)协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副县长朱连顺
(1)督促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强化林业草原领域安全监管。
(2)督促指导数据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数据汇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为城市安全防范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督促指导水利部门加强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推动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4)督促指导科技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科技项目实施。
(5)督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化工企业入园发展;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有序退出落后产能。
(6)协调通信企业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依法组织实施通信设施保护工作。
4.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肖壮
(1)督促指导公安部门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共安全管理,落实风险评估和活动场所周边社会治安、交通保障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督促指导公安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职责,严防发生非法流失及各种安全事故和案件。
(3)督促指导公安部门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强化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酒驾、毒驾、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司法部门加强监狱系统和戒毒场所及其所属企业安全治理工作。
5.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凤双
(1)督促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及婚姻登记机关、直属福利企业、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安全管理,强化用电、用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准备工作。
(2)督促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机、农药、农村沼气、畜禽屠宰、饲料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协调气象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6.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吕明欣
(1)督促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院、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强化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常态化推动防溺水、防火、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实验室、宿舍等重点部位、设施隐患排查整治。
(3)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田利国
(一)协助县长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具体要求贯彻落实。
(二)协助县长将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三)组织督促检查各地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
(四)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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