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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康平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3

6月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2025年度债务限额情况报告、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大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监督,筑牢县域经济安全屏障。要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规范备案程序,强化备案文件审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底线工程来抓。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聚焦主责主业,抓实全域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格局。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实战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安全保障。新任命人员要进一步提升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负责的态度、清新的作风、敬业的精神、崭新的业绩,向组织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报告。

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26年6月2日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连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4—2035年)》。

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志宏同志辞去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日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志宏同志辞去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将辞去委员职务事项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日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邓国强的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凤双的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德民的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贾春鹏的康平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晓科为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裴平东为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英范为康平县信访局局长。

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日康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周兆隽的康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志宏的康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张延成为康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德民为康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佳宁为康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撰稿人:张晶 审核人:高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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