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4年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分配指标的公示
文章来源:康平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指标的通知》,分配康平县2024年中央资金120万元、市级资金61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规〔2021〕19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沈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沈财农〔2021〕448号)文件要求,提取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13.4万元,可使用项目资金为716.6万元。经部务会研究同意,从康平县2024年中央、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康民宗发〔2024〕1号中按照轻重缓急、向贫困村倾斜等因素,选择确定实施建设的康平县2024年中央、沈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项目为:

1.东升乡: 2024年东升乡东升村黏玉米加工厂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240万元;

2.东升乡:2024年东升乡雷家村(陶廉)路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61.6万元;

3.西关屯乡:2024年西关屯乡大辛屯村美丽示范街提升改造及路边沟项目,资金分配指标68万元;

4.柳树屯乡:2024年柳树乡赵家村、糖坊村路边沟及硬覆盖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200万元;

5.沙金台乡:2024年沙金台乡西扎哈气村、西一棵树村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82万元;

6.张强镇 :2024年张强镇官宝村路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指标65万元。

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联系电话:024-87348948

联系部门: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    址:康平县滨湖综合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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