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沈阳市《整改方案》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康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五:河道管理仍有差距,部分河长在河道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不到位,工作指导不细,河流生态封育日常监管不力。经查阅沈阳市《沈阳e河长》APP巡河监督栏目,部分河长巡河频次未达到要求。

二、整改目标

增加巡河频次,加强河道管理,2021年底前完成。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沈阳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沈阳市河湖长履职工作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规定的巡河数量和频次,解决河湖管理难点、重点问题。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河长制专项检查,推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3.严格落实《沈阳市河长月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按照《沈阳市2021年“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考评方案》有关要求,对各级河长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4.对生态封育设施进行排查,及时修补破损设施;加强对重点河段的日常巡查,杜绝沿河放牧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县级河长完成巡河54次,乡级河长完成巡河792次,村级河长完成巡河6672次。各级河长能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涉河问题,加强河道管理。其中县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54处,责成乡级河长解决完成。

2.2021年县河长办在春秋两季开展专项检查两次,其中春季发现问题54个,秋季发现问题18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县河长办下达了监督检查报告,乡级河长对72个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完成了大禹杯考评。

4.辽河保护部会同辽保派出所,中心行政执法部不定期联合巡查,对在辽河生态封育区内放牧、捕鱼、倾倒垃圾、乱建等破坏生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处罚5次,移交1人次,警告10次,驱离12次,出动车辆170台次,人员540人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康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1042758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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