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2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康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1: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未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二、整改目标

完成相关园区规划环评审查。

三、整改措施

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已于2021年7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520910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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