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彻底开展全市农村积存垃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行政执法局:

近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区县(市)积存垃圾清 理不彻底,部分乡镇村存在大量积存垃圾尚未清理。按照市委领导指示要求,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市 农村积存垃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攻坚内容

主要在9个涉农区县(市)开展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村内道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的积存垃圾;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的积存、漂浮垃圾;村屯周边、田间地头、农村集贸 市场内及周边的积存垃圾,以及村庄垃圾暂存点、垃圾池(箱)  周边垃圾等。

二、攻坚时间

6月7日-6月30日。

三、组织方式

1.县级组织开展。各区县(市)政府是此次农村积存垃圾集 中攻坚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统一组织对所辖乡(镇)和行政村的 积存垃圾清理攻坚工作,明确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攻坚工作完成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复查。

2.市直部门组织核查。 市执法局要积极指导各区县(市)开 展农村垃圾集中攻坚工作,明确任务时限、清理效果,对攻坚完 成的区县(市)要采取边开展边检查的方式组织全面核查,对攻 坚工作不及时,攻坚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督促限期整改。

3.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 市乡村振兴办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的方式,对农村垃圾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抽 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落实,逐线排查,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辖区内的农村积存垃圾进行攻坚清理,确保完 成攻坚任务。市执法局要对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做好指导。

2.各区县(市)于6月8日起开始实施攻坚日报告,并在完成积存垃圾清理后,将积存垃圾清理攻坚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

于7月5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吴猛   袁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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