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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解读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1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国务院工作规则》《省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修订发布后,按照县领导的批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着手修订《工作规则》。一是认真研究《省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的变化情况。将《省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规则》逐条进行了比对,全面把握新变化、新内容;二是认真梳理归纳本届政府对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将其体现到工作规则之中。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规则。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则》制定的依据,县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标准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明确了县政府组成、县长负责制及分工负责要求、县政府职能及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县政府组成部门责任制及履职要求。

第三章“工作原则”。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守正创新、清正廉洁等6个方面原则。

第四章“监督制度”。明确提出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县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会议制度”。明确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和学习制度,并对请假报告制度、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会风会纪进行了规范。

第六章“公文处理”。明确了行文规则程序、公文起草、审核把关、签发权限、文件精简及电子公文应用等相关要求。

第七章“工作落实”。提出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与运行机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八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主要从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三、重点调整内容

(一)内容表述方面。内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文字语法上力求准确、简明、规范。

(二)结构体例方面。县政府原工作规则共12章、76条,新修订的《规则》进行合并、调整、补充,改为8章、44条,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体例一致。

(三)制度创新方面。一是对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受县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县政府工作中的专门事项;二是增加“学习制度”,县政府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三是完善了工作落实制度,加强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程序规则方面。一是优化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的组成、召集和主持人、主要任务。二是优化了公文处理流程,增加了公文制发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核、分歧解决方式以及部门发文层级、形式、报批程序等内容。三是强化了纪律要求,对会纪会风、请示报告、请销假等作了严格规范。


文件解读单位: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解读人:史洪蕊

文件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7308558


文件链接: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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