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康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驿站)应急 征用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驿站)应急征用与补偿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起草的目的意义

康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驿站)应急征用与补偿实施细则的制定是确保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驿站)项目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平急结合、提前统筹、合理征用、依法补偿”,结合康平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建设。

三、制定依据

该实施细则主要依照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急征用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条: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明确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等理念。

第二条:补偿原则

共3点,明确了补偿的合法合理性;补偿直接损失;补偿损失对象。

第三条:应急征用 

共5点,明确了征用条件;征用主体;征用时间;征用程序;征用管理。

第四条:征用补偿

共四点,明确了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程序;补偿管理。

第五条:补偿监督

文件解读单位:康平县财政局

文件解读人:石淑春

文件解读人联系电话:024-87327227


文件链接: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平县保障性 租赁住房(健康驿站)应急征用与补偿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辽公网安备 2101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