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康平用启告字[2023]021号)
文章来源: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康平县胜利街道胜利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

为了康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胜利村范围内集体土地面积0.2248公顷作为我县商服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

根据城市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0.2248公顷。

二、拟征地四至范围

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实地位置以用地单位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胜利村组织开展土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地的村界、权属、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县政府制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胜利街道胜利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请被征地乡镇(街道)将汇总数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确认材料分别提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异议,由乡镇(街道)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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