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高粱白酒等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2年辽宁沈阳小作坊抽检计划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的1食品不合格。现将生产的这1样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康平镇涌泉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1、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标准指标≥0.60,实测值0.37。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判定依据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2、乙酸乙酯,g/L标准指标0.30~2.60,实测值0.13。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判定依据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

(二)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高粱白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三)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对该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该企业证照齐全,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150公斤,已销售完毕,已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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