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高粱白酒等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2年辽宁沈阳小作坊抽检计划中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的1样食品不合格。现将生产和经营的这1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康平县康平镇涌泉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问题项目:1、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标准指标≥0.60,实测值0.37。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判定依据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2、乙酸乙酯,g/L标准指标0.30~2.60,实测值0.13。单项 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判定依据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市场监管所已经对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送达了有问题项目高粱白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无异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经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企业共生产该产品150公斤,货值3000元。已全部销售。现企业已进行整改。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该企业当场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我局现场调查,此次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储运不当造成该食品不合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整改措施。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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