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孟东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孟东风同志任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旭阳同志任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洪武同志任康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郭晶同志任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伟才任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所)主任;
任大义任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副主任(保留原待遇)。
免去:
赵明飞同志的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孟东风同志的康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王洪武同志的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伟才同志的康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任大义同志的康平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辽公网安备 21012302000001号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辽公网安备 21012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