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旭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刘旭新同志任康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光同志任康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春胜同志任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敬峰同志任康平县司法局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兴良同志任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斯曼同志任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广宇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
王海波同志任康平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信息中心主任);
李秋实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副部长。
免去:
刘旭新同志的康平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树林同志的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春胜同志的康平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傲霜同志的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吴长龙同志的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刘斯曼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副部长职务;
李秋实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孙长山同志的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爽同志的北三家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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