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赵玉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赵玉春同志任康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鹏同志任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洪军同志任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部长。

免去:

李春平同志的康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凤莲同志的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任洪军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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