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文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康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
高文明同志任康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侯丙儒同志任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爱国同志任康平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高文明同志的康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的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产业促进部部长职务。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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