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公安局
文章来源:康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姓名:肖壮

职务: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督察长

工作分工:领导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公安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李有财

职务: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工作分工:分管政工室、纪检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含案审)、行政审批室、巡特警大队、北三家子警务工作站。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郑智

职务: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治安警察大队、社区警务大队、经文保大队、保安室;分管东关派出所、方家派出所、西关派出所、东升派出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李兆军

职务: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警务保障室、交通警察大队、信访科;分管镇北派出所、小城子派出所、海洲派出所、朝阳派出所、卧龙湖治安派出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陈光

职务: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张凯

职务:政工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政工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警察协会、老干部室、森林警察大队、辽保大队、康平县公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分管镇南派出所、张强派出所、二牛派出所、沙金派出所、柳树派出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姓名:戴国庆

职务:纪检室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室(审计、督察)、考核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分管胜利派出所、山东屯派出所、郝官派出所、两家子派出所、北四家子派出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康平县政法路公安局

办公电话:024-87335110

康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

康平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划,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公安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地方性法规,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环境安全犯罪等案件。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社会面巡逻防控,反恐处突,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全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六、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依法对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察并开展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组织实施出境、入境管理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工作、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开展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医疗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对留置人员看护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并依法开展全县打击走私治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康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负责会计核算单位的经费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按照上级方针和措施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拟订全县网络安全规划,统筹推进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协调网络安全有关工程规划建设,指导党政群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负责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监控和处置网上反动、淫秽、赌博等违法信息,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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