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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平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汇报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总额 47.68亿元,较上年增长10.14%,增加内容为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负债总额 22.12亿元,较上年增长6.35%,增加内容为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款、预收账款和长期应付款;净资产25.56亿元 ,较上年增长13.65%。按单位性质分析,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5.91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1.77亿元。按资产构成分析,流动资产19.10亿元,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类别;固定资产净值9.49亿元;在建工程4.52亿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医院、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等;无形资产净值0.18亿元,主要包含各单位的应用软件和土地使用权;公共基础设施14.39亿元,主要涉及单位交通事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公路项目。2022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2021年度增加4.39亿元,增加资产主要为在建工程。

二、管理情况

(一)完善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沈阳市《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沈财资〔2018〕501号)、沈阳市《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沈财资〔2020〕589号)文件、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机管发〔2020〕14号)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资产配置审核,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推进国有资产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房产进行拍卖、调剂、共享使用。处置收入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二)持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财务账、资产账、资产报告及资产实物情况等,全面梳理摸清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行优化管理,切实解决问题,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三)启动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为更好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节约购置资金,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通过搭建公物仓,建立资产调剂机制,对各单位闲置、低效运转资产进行集中统一调剂使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实现资源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没有定期清查本单位资产,有新增资产未及时入账、拍卖报废资产不及时销账,造成账实不符的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长期闲置、资产低效运转情况,没有有效的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体系,不断强化资产管理。贯彻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制度。对新增资产要从严控制,标准配置,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资产,不得超数量超标准配备资产;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处置资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资产处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和拍卖机构,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二)核清资产,开展资产清查和数据调整工作。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核实资产状态和底数,全面提升资产数据信息质量,全面掌握资产管理情况。强化各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确保资产情况和卡片信息一致,真正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规范管理,实行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以市级虚拟公物仓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下一步将通过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虚拟公物仓,搭建资产调剂使用平台,对单位闲置资产、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盘活资产,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系统梳理各单位资产使用情况,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和大型设备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形成资产盘活清单,逐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抓紧研究相关办法,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资产置换、公开拍卖等灵活处置方式,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拍卖、调剂、共享使用,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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