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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平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汇报(书面)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7.68亿元,较上年增长10.14%;负债总额 22.12亿元,较上年增长6.35%;净资产25.56亿元 ,较上年增长13.65%。按单位性质分析,我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5.91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1.77亿元。按资产构成分析,流动资产19.10亿元,固定资产净值9.49亿元,在建工程4.52亿元,无形资产净值0.18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4.39亿元。2022年度,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比2021年度增加4.39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县属47家国有企业,其中正常经营企业27户,停产停业企业10户。2018年8月新注册的“事转企”企业10户。与上年同期汇总数据户数相比,新增正常经营企业5户。资产总额82.04亿元,负债总额47.4亿元,净资产总额34.64亿元。

(三)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县国有金融企业1家,为鑫联担保公司。由国资公司持股52.38%,原始出资为1100万元,其余47.62%的股份由市属企业沈阳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底资产总额为2854万元,负债总额为90万元。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底鑫联担保保值增值率为131.62%,国有出资1100万元,现国有权益为1447.78万元。在保企业12户,在保责任余额1456万元。2022年,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与2021年相比无较大变化。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在土地资源方面。全县土地资源中国有土地21.67万公顷,其中耕地13.13万公顷,园地1862.05公顷,林地4.07万公顷,草地1638.9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546.58公顷,水域1.15万公顷,湿地16404.6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35.39公顷,其他土地4211.25公顷。

2.在矿产资源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县域内已发现各类矿产7种,分别为煤炭、石油、沸石、玛瑙石、石灰石、建筑石料、矿泉水。2022年煤炭总产量6亿吨,建筑石料储量3000万立方米。

3.在森林资源方面。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813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5.22万公顷,森林覆盖24.2%。现有国家公益林1.94万公顷,省级公益林3.393万公顷;生态林5.333万公顷,经济林8000公顷;退耕还林保存面积1.573万公顷。国有单位有6家:国有孙家店林场、国有大辛屯林场、国有张家窑林场、康平监狱、三台子畜牧场、苇塘马场,林地总面积1.16万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4200公顷、地方公益林面积1133.33公顷、商品林面积6266.67公顷。森林蓄积量68.3万立方米。

4.在水资源方面。全县地表水资源量10765万立方米/年,地下水资源量22680万立方米/年,水资源总量28955万立方米/年。地表水可调节水资源量6220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5145万立方米/年。2022年全县计划用水总量为90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为8917.1836万立方米。全县共有国有中型水库4座,即卧龙湖水库、三台子水库、花古水库、四道号水库。共有国有河流10条,总长度295千米,流域总面积5267平方公里。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沈阳市《关于印发市级行政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沈财资〔2018〕501号)、沈阳市《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沈财资〔2020〕589号)文件、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机管发〔2020〕14号)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资产配置审核,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推进国有资产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房产进行拍卖、调剂、共享使用。处置收入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2.持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财务账、资产账、资产报告及资产实物情况等,全面梳理摸清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实行优化管理,切实解决问题,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3.启动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物仓。为更好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节约购置资金,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通过搭建公物仓,建立资产调剂机制,对各单位闲置、低效运转资产进行集中统一调剂使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实现资源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我县没有正常经营的工业和贸易企业,企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正常运行的企业现阶段多数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公益性投资等项目。

1.完善监管平台,实施国资国企全过程监管。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化平台,创新国资监管手段,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持续推进信息化与监督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增加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国资国企监管平台监管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管理。

2.组织清产核资,为整合县属国有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做准备。从“整合县属国有资产,合理配置资源”的理念出发,以资产整合,资本运营,资源优化配置为主线,加快完善我县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提高资产收益,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康平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于2022年7-9月份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召开康平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并部署资产清查相关工作,于9月份完成此工作,为下一步县属国有资产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打好基础。

3.开展对标整改和专项提升,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1)按照《沈阳市市属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资公司关于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安排要求,我县上报的康平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为对标工作的涉改企业。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系列活动,保证对标管理取得实效,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2)通过对标管理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整体基础管理水平、生产运营协调水平、服务质量达标水平、经营管理效益水平,树好了企业的新形象,为更好地服务业主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在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健全基础管理框架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经营性国有金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截至2022年末,鑫联担保保值增值率为131.62%,国有出资1100万元,现在国有权益为1447.78万元。

2.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鑫联担保建立了董事会,初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管理结构。          

3.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鑫联担保严把风控关,对于应收代偿款采取起诉等手段,加大清收力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做好土地规划,谋划县域发展“一城五区”总体格局,完成土地总体规划评估,完成第三轮“三区三线”方案初划试划工作,全面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41个村屯编制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启动卧龙湖核心板块编制规划前期工作;开展81个项目征地工作,总面积1291.88亩,新增建设用地1253.16亩。二是强化土地资源利用,深入开展存量土地攻坚,完成2宗闲置土地处置,总面积22.81亩,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整改工作,总面积345亩;三是大力开展土地执法,落实2021年度季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涉土地违法案件26宗,罚款金额450余万元;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先行整改图斑1789个,拆除基本农田中违法建筑物等287个。四是做好土地开发,全面完成1308.18亩耕地占补平衡,高质量完成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实现新增耕地502.73亩;谋划开展农民自垦耕地项目14个;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及统一时点更新工作,目前调查成果已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部。五是严格土地交易管理,全年划拨供地14宗,面积321.75亩,出让土地21宗,总面积991.5亩,出让价款41175万元。

2.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完成了4家采石场采矿权许可证发放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共计17.479万元的征缴工作,完成沈阳市矿产资源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编制完成《康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完成2处闭坑矿山恢复治理,总面积332亩;三是积极开展煤矿沉陷区搬迁避险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检查监测工作,对6个区域开展搬迁工作,完成搬迁147户。

3.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制定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管护责任制度》《预警制度》《巡护制度》《查处制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举措;印发《康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分级设立林长,并划分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完成2021年应绿未绿造林4.95万亩,森林抚育项目1.37万亩、市级工程化造林6000亩、林业育苗5000亩,持续做好辽蒙边界阻沙带、“三北”防护林等工程管护;基本完成我县采伐迹地、农田林网等无林木林地清理清退还林工作。三是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55起、林业行政案件42起,收缴林业行政罚款33.96万元,办理涉林刑事案件18起,打击处理24人。四是持续推进森林碳汇开发,第一单78万亩森林碳汇产品,已在广州气候交易所挂牌交易,年收益将达2500万元。

4.在水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开展河湖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制,2021年全年完成巡河约7210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11个,清理河湖“四乱”问题3处,清理河湖垃圾1600余立方米;启动“一河一策”和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24条河流及卧龙湖“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全面启动总投资6.11亿元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进一步构建“五水互融”的水系保护利用网络体系,打造起河湖相连、活水长流的水系网络。三是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292个水体未达标问题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建立巡查、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康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康平县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一源一策”监管方案》。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没有定期清查本单位资产,有新增资产未入账、拍卖、报废资产不及时销账,造成账实不符的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长期闲置、资产低效运转情况,没有启动资产合理整合、共享、共用机制,没有有效的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在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国资国企党的建设相对弱化,普遍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现象;二是人员身份、欠缴保险、抵押、担保、银行贷款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情况复杂;三是“事转企”工作推进缓慢,目前仅有苇塘马场1家完成转制,其他单位面临法人证书年检、人员退休、调转等问题。

(三)在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方面

一是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仍需建设和加强;二是国有金融资本总量较小;三是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尚需优化,目前我县只有鑫联担保一家国有金融企业;四是国有金融企业治理机制有待优化。激发国有金融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四)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是乱占耕地建房还存在存量问题尚未解决,目前仍在等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二是随季节性存在盗采山皮石现象,受制于人力、前往现场时间等因素,执法难度较大。三是因种植农作物收益远高于林木收益,降低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目前林间放牧、破坏树木、毁林复耕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县春秋两季大风天气较多,春秋两季防灭火压力较大。四是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处理仍不及时,对于水源产生一定的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健全体系,不断强化资产管理。贯彻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制度。对新增资产要从严控制,标准配置,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资产,不得超数量超标准配备资产;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处置资产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资产处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和拍卖机构,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2.核清资产,开展资产清查和数据调整工作。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核实资产状态和底数,全面提升资产数据信息质量,全面掌握资产管理情况。强化各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确保资产情况和卡片信息一致,真正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规范管理,实行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以市级虚拟公物仓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下一步将通过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虚拟公物仓,搭建资产调剂使用平台,对单位闲置资产、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盘活资产,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系统梳理各单位资产使用情况,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和大型设备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形成资产盘活清单,逐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抓紧研究相关办法,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资产置换、公开拍卖等灵活处置方式,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拍卖、调剂、共享使用,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担当作为,推进我县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改革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为突破口,积极搭建我县国资的架构体系。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监管,不断提高我县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

6.科学规划,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加快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生态保护、森林资源生态修复等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着力解决河湖“四乱”,尤其是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确保水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7.强化管理,促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优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配置,健全县属保险、担保、租赁等现代金融机构体系,研究建立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明确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法定地位,推动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落实地方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主体责任。研究起草康平县政府引导基金组建方案,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与社会资本、项目进行有效对接,为引导基金组建后的运营储备一批、实施一批项目,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会议通过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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