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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康平县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康人大发[2021]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认真研究并对照《审议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措施,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到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规范的报告制度。在今后的报告中,将改进完善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内容规范化。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在充分征求有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汇总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规定时限起草完成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

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

1、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建立明细台账。定期对我县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特别是教育、交通、卫生等重点领域资产进行深入摸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加大资产管理力度。

2、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已将县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实行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单位报送数据的全面、真实和准确。国有资产审批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并适时对社会予以公开。

3、进一步加强和充实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宣传和解读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及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4、加快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通过国有资产置换、公开拍卖等灵活处置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抓好存量资产的变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1、明晰责任。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明确资产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月报、年报工作。明确资产管理负责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定期做业务培训,增强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各单位资产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2、健全制度。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康平县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并及时转发市局资产管理文件,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加大资产管理力度。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的工作机制。

今年是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第二年,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建议县政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奠定报告工作基础。县政府要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沈政办(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建立我县的相关机制并以文件形式予以执行,规范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和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分工,推动政府层面国资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得到有效落实。

五、进一步健全制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深入摸清各类国有资产“家底”,特别是要加强自然 资源、教育、交通、卫生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 度的制定和完善,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切实加强资产 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尽快给国资管理部门配足管理人员,2021年底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和增加编制、人员,内设产权管理科、考核监督管理科、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科及党建工作管理科等职能科室,每科室设科长及一般工作人员各一名(共八名)。要求各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长期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及时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平台建设,创新国资监管手段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要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资产报表,将其作为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并适时对社会予以公开。

六、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要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加大僵尸型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关 闭处置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二是要盘活行政事业闲 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三是要围绕增强自然资源资产 经营能力,积极探索碳汇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效益 转换率,同时要加大拆迁区域净地出让力度,限期解决半截子工程,依法依规增加财政收入,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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