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1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康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十一):按照省文件要求,2017年完成卧龙湖湖库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预定目标。本次督察期间发现,沈阳卧龙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卧龙湖湖滨生态湿地缓冲带末期工程、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滞后,不能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工。目前工程进展为:土方全部完成,完成围网混凝土基础预制及苗木采购,围网埋设基础8公里,达到全部工程量的55%。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工程进度滞后,不能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工。目前进度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轮评审完成,已上报沈阳市发改委等待批复。

二、整改目标

完成卧龙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

三、整改措施

抓住冬季卧龙湖湿地解冻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机械、人员投入力度,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卧龙湖湖滨生态湿地缓冲带建设工程(末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3月2日取得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经招投标,2017年5月18日确定沈阳爱乐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确定沈阳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单位。该工程于2017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

卧龙湖西岸生物多样性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5月19日取得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经招投标,2017年6月28日确定沈阳华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确定大连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该工程于2017年9月11日开工建设,2019年7月2日,通过竣工验收。

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工程,2017年5月25日取得《关于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7年9月12日取得《关于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2017年11月29日取得《关于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8年6月10日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与沈阳市排水集团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改造与扩建工程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或区、县(市)环保督察整改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康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520910,024-87344783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康平县生态环境局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主办:康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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