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3年财政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情况公开说明
文章来源:康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明确资金范围。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资金包括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转移支付等。

2.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二是直达资金要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县财政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早完善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要素,依法依规抓紧办理开工手续。项目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

4.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县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总收发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及时将指标流转至相关科室。各支出科室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5.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县财政要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县财政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

二、直达资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2023年,我县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63786.8万元,包括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95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360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228.3万元。

截至12月末,上述直达资金已支付47657.03万元。 

    附件:2023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xlsx

康平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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