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上率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齐鑫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二)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202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并定期检查考核,推动明确职能交叉领域及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
(三)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措施。
(四)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五)组织推动完成《康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矿山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化工装置改造等工作。
(六)推进全县“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设备更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七)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
(八)推动高层建筑和社会面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洗浴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福利机构、演艺新空间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组织推动县级层面总体预案、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制修订。
(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服务站(点)建设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装备配备,持续筑牢安全防线。
(十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属地领导、综合监管、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社会共治、激励约束等措施落地。
二、县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任务清单。
1.履行县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2.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动分管行业领域组建安全生产分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判分析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每月至少带队调研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推进“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重点工作,完成《康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年度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矿山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化工装置改造、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协同完成年度重点任务。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和规范服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纳入重点检查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检查主动适应企业数字化管理模式。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成县级层面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制修订,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检验预案、完善机制、提升能力。
8.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持续筑牢基层安全防线。
9.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深化高层建筑、社会面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洗浴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福利机构、演艺新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0.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良好氛围。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1.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杨航
(1)督促指导国防动员部门强化人防工程安全监管,落实人防工程消防整治和防汛任务。
(2)督促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粮食流通加工、电力建设、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3)督促协调开发区、全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协同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协同督促各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陈巍
(1)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县安委会日常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县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化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5)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常态长效推动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实,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和复产审核;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核查,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黑加油点整治;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6)督促指导财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7)指导金融管理部门督促各级保险机构健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
(8)督促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9)推动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协作机制,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10)督促指导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推进城镇燃气“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高层住宅小区接驳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加快推进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与应用。
(11)督促指导房产部门加强自建房、供暖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2)督促指导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约谈整改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百吨王”“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营转非”客车协同治理,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
(13)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市政、园林工程安全监管,推动整治市政、园林绿化、照明广告、环卫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14)指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3.副县长朱连顺
(1)督促指导数据部门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打通数据壁垒,为安全生产提供数据支撑。
(2)督促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强化林业草原防火安全管理,做好地质灾害点位应急管理等工作。
(3)督促指导水务部门加强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监管。
(4)督促指导商务部门加强洗浴场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住宿餐饮、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商贸领域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培训。
(5)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及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6)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充电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7)督促指导卧龙湖自然保护区中心强化湖区水域安全监管,落实水域隐患排查整治、管护设施安全管控各项任务。
(8)督促指导科技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领域科技项目实施。
(9)督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加快推动化工企业入园发展;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有序退出落后产能。
(10)协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
4.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肖壮
(1)督促指导公安部门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约谈整改工作,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及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载人、“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2)督促指导公安部门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共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许可制度,维持活动现场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3)督促指导公安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发生涉危涉爆案事件。
(4)督促指导司法部门加强监狱系统和戒毒场所及其所属企业安全治理工作。
5.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吕明欣
(1)协调指导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文博单位、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强化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加强“魔毯”等新兴旅游设施设备安全评估和审批准入。
(2)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常态化推动防溺水、防火、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食堂燃气及实验室、宿舍、校车等重点部位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
(3)督促指导体育部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管理,统筹做好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控,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救援力量。
(4)督促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强化门急诊、住院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协调指导民族和宗教部门加强涉民族与宗教因素大型活动及宗教场所活动安全管理。
6.副县长(挂职)、县政府党组成员 孙建亭
(1)协助杨航主任督促指导国防动员部门强化人防工程安全监管,落实人防工程消防整治和防汛任务。
(2)协助杨航主任督促指导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粮食流通加工、电力建设、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3)协助杨航主任督促协调开发区、全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协同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协同督促各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吴晓科
(1)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抓好涉危废、排污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规范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储存转运处置全流程安全管控,常态化开展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因污染处置不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督促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机、农药、农村沼气、畜禽屠宰、饲料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指导气象部门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4)督促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及婚姻登记机关、直属福利企业、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安全管理,强化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8.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田利国
(1)协助县长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
(2)协助县长将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3)组织督促检查各地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
(4)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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