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切实践行“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服务意识,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沈阳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助力行动,促进市场环境更优、市场主体活力更强、资源配置效率更高,用专项行动“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二) 主要目标。
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对标我县在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的短板弱项,从提升办事便利度、优化法治环境、加强成本竞争力、促进生态宜居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助力行动·2022”,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提升办事便利度专项助力行动。
提升出行便利度。提升道路挖掘审批手续便利度,防范重大工程项目、民生项目及老旧管网改造项目中道路挖掘审批材料繁 琐、审批时间长等现象;提升停车便利度,发挥人防工程社会效益,盘活人防资源,助力缓解停车矛盾。
规范审批流程。防范施工许可审批不规范,标准不统一、审核不认真、随意增加审批要件、违规审批等现象;防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难以落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落地难等现象。
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简化单位申办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所需要件,提升单位降低缴存标准的审批效率;探索实现沈阳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域通办,设置“跨省通办”专窗,推动区域一体化协作发展。
提升企业经营便利度。探索开展“一照多址”改革,在全县范围内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简化市场主体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对企业跨境贸易开展“助力RCEP企业行”活动,提升RCEP自贸协定利用率。
提升要素服务便利度。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实现用水网上开具电子发票;建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用气报装受理服务方式,简化用气报装程序,实现“方便、快捷”的用气报装体验;开展人社服务“五办”行动,推进业务上门办、服务零距离,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快速分享政策红利。
(二)深入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专项助力行动。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政务诚信监测机制,落实好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要求;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政府及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偿还拖欠账款。
促进公平监管。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持续推进跨部门协作,实行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防范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超档、收费不明、乱收费等现象。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犯罪的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
建立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化解涉企疑难纠纷,深入开展面向企业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普法宣传;提升公正服务能力,缓解司法行政机关缺乏专职公证管理人员,对公证机构的管理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机构人员创新性工作动力和能力欠缺,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不高等现状;开展劳动仲裁法律公益服务活动,提升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化解矛盾纠纷。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优化破产办理,做精做优破产重整审判品牌,强化全口径府院联动,妥善办理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优化合同执行问题立案,推广网上立案,明晰网上立案操作流程,简化软件中当事人立案的操作步骤,升级改造诉讼费系统,优化退费流程,减轻和便捷企业诉讼成本。
(三)深入开展加强成本竞争力专项助力行动。
加强中小企业培育能力。培育打造一批优秀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创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年培育一批县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强化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针对“急难愁盼”民生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确有临时性困难、暂时无法交纳道路挖掘恢复费的情况,探索实施差异化、灵活性收费;提前做好供暖设施维修,进一步保障供暖期间的管网设备运行能力,着力减少由于管网故障造成的供热不达标、影响供热效果等现象。
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探索履约电子保函金融服务试点,
实现履约电子保函业务在线办助理,力争实现“信用保函2.0”全流程电子化,探索实现数字证书(CA) 服务跨省互认。
(四)深入开展促进生态宜居专项力行动。
做好污染防治攻坚。丰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溯源手段,夯实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基础,提升监督检查针对性;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优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促进文旅市场繁荣。推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均衡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标准化、均等化;打造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化文化旅游市场,提高新入文化旅游市场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学习交流文化旅游行业先进理念,提高百姓旅游安全意识。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政策宣传,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群众知晓率;开展便民生活圈快递驿站建设行动,组织全县寄递企业参与便民生活圈建设,规范快递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便民生活圈末端投送能力。
坚持数据平台赋能。开展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创建行动,升级完善“合合通”平台,推进供销电商运营中心建设,建优建强供销电商村(镇、乡)。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拓展科技服务类型,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宣讲和培训,优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升大型项目现场验收、服务对象答辩展示等科技服务;推进科技型企业数量增长,充实科技型企业后备源、提升发展速度。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 (2022年5月31日前)。各牵头单位按照专项助力行动方案及任务清单,细化形成“行动措施清单”,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实施挂图作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导向、注重效果导向开展行动。
(二)实施阶段 (2022年6月1日-9月30日)。专项助力行动工作重在找短板、抓具体、出成效,坚持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各牵头单位按时上报工作进展,重点报告亮点成效和创新举措情况,确保行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 (2022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牵头单位对专项助力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等进行全面总结,切实固化工作成果成效,对应行动任务逐项形成“工作成效清单”、“长效机制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商局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牵头抓总;相关责任单位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对标对表、靶向行动,确保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联通、一抓到底。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行动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将各项任务具体到项、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 尤其是各单位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特色。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省、市、县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进一步摸清摸准摸透任务情况,拿出具体有效措施,逐项推进、建立长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营商局将对各牵头单位的行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对行动效果开展评议、评估,对行动迟缓、相互推诿、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没有成效的予以通报、问责。专项助力行动作为规定动作纳入本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1.
康平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助力行动·2022任务清单.xlsx
2.
康平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助力行动·2022措施清单(样表).xlsx
网站管理: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辽ICP备10005777号-1
维护电话:024-8734970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12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