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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春节假日具体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9-01-22     【来源】     【点击次数】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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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09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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